配合廉政署成立,考選部除將高普考、初等考試的政風職系,改成廉政職系,相關類科的考試科目也擬小幅度修正,出題範圍會比以前略增。
根據考選部公告的修正草案,高考三級及普考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的專業考科「公務員法」,考試範圍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與交代,其中「保障」這一項為新增。

此外,高考三級財經廉政的考科「經濟學」,改為「財政學概論與經濟學概論」;普考的「經濟學概要」,改為「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等於未來報考財經廉政,要多讀財政學這門學問。
至於初等考試的廉政類科,考科「公務員法大意」,原本只考「任用、服務與懲戒」,未來將增加「考績、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新聞出處:【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2012.05.13 05: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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