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102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第一試筆試定於102年06月08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2年05月13日09:00至102年05月23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一、筆試日期:102年6月8日(星期六)下午,設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

二、口試日期:102年7月13日(星期六),僅設台北考區。

三、報名期間:102年5月13日(星期一) 09:00至102年5月23日(星期四)18:00,一律採 網路報名 作業,報名後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本次甄試合計錄取160名(正取:130名,備取:30名)。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甄試類別

進用職等

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財務交易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財經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國內、外金融機構(含銀行、證券、期貨、保險)財務操作至少2年以上經驗。
3.專業證照:
具備下列至少二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2)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        
(3)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4)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5)高級證券商業務員測驗;
(6)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7)特許財務分析師(CFA);
(8)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
(9)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前項(7)~(9)國際證照者。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財務金融(60%)及貨幣銀行學(40%);
◎選擇題(70%) +
非選擇題(30%)

臺北市
(E1501)

6
(2)

經濟研究分析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曾於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學術期刊
或相關研討會中發表論文。
2.畢業論文曾經獲獎(須附證明)。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經濟學及貨幣銀行學);
◎非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2)

2
(1)

程式設計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程式開發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3)

5
(1)

法務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學歷:
1.國內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不限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英文能力,並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該證照種類須經教育部認定。
2.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需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1.科目一
民法(50%)及民事訴訟法(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票據法(50%)及強制執行法(50%);
◎非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4)

5
(1)

授信業務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符合下列資格之ㄧ:
(1)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2)銀行消費金融授信及銀行企業金融授信相關工作合計3年以上經驗。
(3)銀行消費金融授信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3.銀行進出口外匯業務1年以上經驗。
4.已取得「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或「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
(1)會計學概要、貨幣銀
行學概要、票據法概
要、銀行法概要(佔本
科目60%);
◎選擇題
(2)徵、授信實務及產業分析(佔本科目40%)
◎非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5)

32
(3)

桃園縣市
(E1506)

6

新竹、苗栗縣市
(E1507)

2

資訊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資訊人員須配合輪值三班。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8)

10
(2)


一般金融人員

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臺北地區
(E1509)

53
(20)

桃園縣市
(E1510)

5

臺東市
(E1511)

2

金門地區
(E1512)

1

馬祖地區
(E1513)

1

五、待遇 :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
七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000元,獎金另計)。
六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000元,獎金另計)。
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000元,獎金另計)。

六、簡章下載 :
甄試簡章(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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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簡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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