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務員不再像以前一樣好當  
然而社會刻板印象及仇視  
嚴重影響公務人員造成壓力不小  
希望大家都能用平等的心態  
看到仍有許多默默努力工作的公務人員!! 

不管你是想成為公務人員 
或是已經在公部門服務, 
都歡迎你來跟我們分享你的看法~ 

 
↓↓↓公務人員發聲平台↓↓↓ 
550x130

立即前往,看看大家怎麼說:http://goo.gl/mwUCQi 

即日起至2015/06/05(五)17:00前完成簡單留言,
立即拿平板電腦、誠品禮券、星巴克馬克杯等各項好禮!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英銘 / 2015

今天要來看英文單字題囉!英文是沒有範圍的科目,想要英文好第一要訣就是背單字,老師補充的例句也要一起記起來喔! 

(  ) Because the professor had trouble projecting her voice, what she said was barely _____.
(A) musical  (B) audible  (C) pleasurable  (D) terrible

 

關鍵單字

always 此單字經常出現在國考英文試題當中,要特別注意!
often  此單字近2~3年內出現在國考英文試題當中。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40501_司法特考banner1200x627_1  

司法院卡位戰正式開始→立即前往
正義現在就等著友抱負的你一起來守護!!

考前不可不知得二三事>>考生激推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5/12-21熱血開跑

伸張自己的正義!司法特考正夯


10歲,手無縛雞之力的你,蹲在馬路邊
吵著將失溫的小幼犬抱回家照顧 

15歲,懵懂年紀的你,在教室角落忿忿不平
想著長大後絕對要杜絕任何的校園霸凌事件 

20歲,血氣方剛的你,路見不平只差沒拔刀相助
暗自下定決心要改變現行不公的制度 

現在的你呢?
還記得當年那個好打抱不平的小小身影嗎? 
還擁有當年那顆充滿理想抱負的心嗎?

打擊不公伸張正義魂

◆就算非法律系畢業,也能輕鬆躋身法界!
除司法官外,參加司法特考資格皆無限定科系、且18歲以上即可報考,為非法律系考生進入法界最佳途徑!若有志於司法官,也可先考書記官取得資格後,再以書記官的資格去報考司法官。 

等別 應考資格
三等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四等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法院書記官無應考年齡上限;執達員類科得放寬至55歲以下;執行員類科得放寬至50歲以下。
五等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考取經驗談】
103年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李政優 

你有多相信你自己,就能堅持到哪裡

一、緣起
自身是教育大學畢業,鑒於目前少子化趨勢,以及流浪教師的問題,再加上自己本身缺乏對教育奉獻的熱誠,退伍之後的從業就不再考慮教育這條路了。會選擇司法考試並不是有多麼崇高理想,僅僅單純是看了日劇《HERO》木村拓哉所飾的久利生公平檢察官為正義發聲的樣子實在太帥了,再加上法律與生活息息相關,但能夠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的人真的太少了,希冀自己能夠運用法律守護身邊的人,就一頭栽入國考書記官這條道路上。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子辛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至今仍採仇恨性言論受憲法保障的立場,其中有關種族仇恨性言論之討論,主要的情節,似都還是在於「政府中立」、「內容中立」的基本邏輯。因為政府不該管制內容,所以任何內容的管制,都可能會被嚴格的審查─即便是種族主義如此惡劣之言論。Virginia v. Black判決一樣跳不出這個框框。但更深一層來看,即便是美國的言論自由,也一向承認「雙階論」,因而容許政府對某些言論予以禁止或限制。問的就在於:主流意見並不願意把「種族仇恨性言論」直接當作一個「不受保護的類型」。而要藉由「真實威脅」等其他類型來涵括種族仇恨性言論(註1)。

註1

廖元豪,前揭註10,頁127。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子辛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至今仍採仇恨性言論受憲法保障的立場,其中有關種族仇恨性言論之討論,主要的情節,似都還是在於「政府中立」、「內容中立」的基本邏輯。因為政府不該管制內容,所以任何內容的管制,都可能會被嚴格的審查─即便是種族主義如此惡劣之言論。Virginia v. Black判決一樣跳不出這個框框。但更深一層來看,即便是美國的言論自由,也一向承認「雙階論」,因而容許政府對某些言論予以禁止或限制。問的就在於:主流意見並不願意把「種族仇恨性言論」直接當作一個「不受保護的類型」。而要藉由「真實威脅」等其他類型來涵括種族仇恨性言論(註1)。

註1

廖元豪,前揭註10,頁127。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年跨年剛結束不久,一則來自法國的外電消息,立即成為席捲全球的一個重大事件,1月7日當天新聞「法國警方表示,武裝分子今天手持突擊步槍和火箭 筒攻擊法國嘲諷刊物『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的巴黎辦公室,造成12人喪命。」查理週刊早在「2006年2月轉載一系列諷刺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Muhammad)的漫畫,在伊斯蘭教 世界引發眾怒而招來惡名;這些漫畫最初刊登在丹麥『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之後其辦公室又於「2011年11月又因刊載穆罕 默德漫畫,還將週刊名稱改為影射伊斯蘭教教法的『Charia Hebdo』而遭燃燒彈攻擊。」然而「儘管曾遭人以反歧視法告上法院,『查理週刊』仍持續刊登備受爭議的穆罕默德漫畫。」 1

這次事件發生之後,引發對於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保障衝突之爭議,在法國更是掀起一片宣稱「我是查理2」的活動來支持言論自由;然而包括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在內的反對見解則認為「言論自由也是有限度的」3。當然在伊斯蘭國家則對於支持此種侵犯其宗教自由的言論表達相當大的不滿4系爭言論到底是不是一種仇恨性言論,仇恨性言論是不是應該要受到保障,以及言論自由保障在我國大法官解釋的見解又是如何,本文將從學者見解及大法官解釋實務兩個面相來為大家介紹。

壹、何謂仇恨性言論

所謂仇恨性言論,係指「特別針對特定族群(例如穆斯林、猶太人或非裔美國人)、同性戀者或其他族群所為的貶抑性、煽動性、威嚇性或攻擊性言論。」其 中所謂族群,包括基於種族、性別、年齡、國籍、身體特徵、宗教、社會階級、性別傾向甚或道德傾向而來的族群分類。至於仇恨上述族群的言論類型,則可包括任 何形式的內容表達5。然而雖然可以文字定義仇恨性言論,惟對於仇恨性言論的判斷卻有著相當的困難性。

如何認定特定言論是否屬於仇恨言論,學者見解認為:首先,某一言論是否真的會造成仇恨或歧視的結果,本就是事實認定上的一大難題。其次,此一言論是 否真的具有仇恨或歧視的意涵,也並非總是一望即知:因為言論相較於其他行為的特殊之處在於,言論的意義需要詮釋。有鑑於言論的此種特性,在法適用(亦即法 規構成要件涵攝)的層次上,涉及言論的案件就必須增添一個步驟:詮釋言論的客觀意涵6

在現實案例中,意義的詮釋往往不僅決定了個案中的言論責任判斷,更會影響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強度,因此法適用機關就必須以憲法取向的精神去詮釋言論 的意義:不得斷章取義而必須通盤觀察言論的脈絡情境、不得強加文義所無的含意、在言論具有多重詮釋可能時,不得貿然選擇會讓表意人獲罪的詮釋等等。但如同 我們在社會實踐中所習知的,語言會因為不同的語境而產生不同的理解,所以在作者、特定讀者和一般讀者(又該如何界定?)的觀點之間,所謂的「客觀」詮釋也 就不一定會有唯一解;更別說是意在言外的諷刺表達和抽象或圖像化的意涵表述,就更可能發生「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誤讀誤解」或是「作者讀者因身處不同語 境而產生認知落差」的結果7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在公職,找到未來幸福!

哈佛最受歡迎的人生導師夏哈說:「在人生路上的每一刻,我們都可以有所選擇,我們擁有的選擇,遠多於我們的認 知,選擇如­何過每一天,就是選擇了甚麼樣的人生!環境不會盡如人意,但看世界的態度卻能隨心所欲。為每天施展一點魔法,選擇『作出』選擇,你就能鋪陳自 己要的『幸福』。」

對你而言,幸福又是什麼?

可以認真堅持下去的夢想?
可以自主獨立不讓父母操心的未來?
可以維持生活品質與家人相處工作?

去年,我們再次見證數千人在這條公職路上,找到未來的幸福,成為協助國家運作的齒輪,「這是我們的選擇,選擇一條穩定、相對有保障的工作,縱使有許多阻礙我們向前的聲浪,但我們始終相信這是成功前必經的道路」。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3年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葉明佳

因為家計的關係,一直以來我都是半工半讀,終於在今年非常有幸地,能夠順利錄取103年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的考試。兼職考生很辛苦,但讓我堅持下去的動力,除了家人、戰友們的支持,更是自我理想的實現與對從事司法工作的熱忱。

由於司法特考競爭激烈,參加本項考試,要在眾高手中脫穎而出、順利考取實屬不易。而且本身亦非屬法律科班出身,故在今年準備考試的過程中,參加了保成補習 班---司法特考四等寫作練習班。其中民法—曉禾老師,耐心且仔細地教學,並細心地為同學批改考卷,指導同學們需要改進的地方,彌補了我對寫作技巧上的不 足。而刑法---鄭語老師,上課以風趣、淺顯易懂的方式,釐清了我許多概念且對於考點更加地熟析,更加深了我對刑法這門法科濃濃的興趣,在今年才能在此科 拿下不錯的成績,因而順利考取本項考試。

各科的準備技巧
1.共同科目部份:

文章標籤

國考便利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