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11/3/3 上午 03:07:37 |
【考選部最新消息 2011/02/25公告】 99年12月18日至20日舉行的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3月1日上午11時榜示,本項考試共錄取2,286人,錄取率3.00%。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地方特考係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試務複雜度高,自民國63年首次舉辦考試以來,考試規模日益擴增,已成為地方政府機關用人取才之重要管道。 本項考試計設置三等別109類科(三等考試53類科、四等考試43類科、五等考試13類科),報考人數118,337人,全程到考76,161人,錄取2,286人,錄取率3.00%;詳細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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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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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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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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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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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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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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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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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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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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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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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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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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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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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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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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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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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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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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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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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峰偉表示,經統計各錄取分發區各類科錄取情形,除部分類科因應考人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致無法足額錄取外,餘均可滿足用人機關需求。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腦語音系統查榜(網址:http://www.moex.gov.tw;語音系統服務電話:02-22363676),亦可使用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至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之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以應考須知所列或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下載)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 訊息來源:考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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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第7條、第5條附表一「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表四「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及增訂第7條附表七「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修正案並廢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因應用人機關對於現場基層業務的需求,增設鐵路業別佐級考試「車輛調度」類科,且基於該類科人員工作內涵亟需體力及注意力,考試方式除筆試外,增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1200百公尺跑走,以符用人需求。又考量鐵路業別佐級考試機械工程及機檢工程二類科亦需要足夠體力始能應付業務需求,本2類科亦加考第二試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
黃秘書長又表示,有關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部分,因用人機關同意取消公路及港務業別體格檢查標準,因此廢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將僅存的鐵路業別人員體格檢查規定納入考試規則並增訂附表據以規範,俾利遵循,並依用人機關意見,刪除鐵路業別各級資位人事行政等12類科體格檢查之規定。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3587&ctNode=41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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